关于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为促进我县就业见习基地规范、有序、健康发展,给全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、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或16-24岁失业青年搭建起良好的就业见习平台,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更多的就业见习机会,我局从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就业见习基地对象中,综合考虑见习生就业见习需求、见习基地的基本条件和企事业单位分布状况等因素,决定认定牛镇镇人民政府、寺前镇人民政府、升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、瑞博服饰有限公司、北中镇人民政府、天华镇中心学校、水库移民开发安置中心、小池镇人民政府、妇女联合会和北中镇中心学校等10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为就业见习基地。现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县级见习基地建设。
各见习基地要提高对见习工作的重视程度,健全工作体系,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。要进一步研究完善见习工作制度,明确权力、责任和义务,保证见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。
二、切实做好就业见习管理。
(一)各见习基地要制定本基地就业见习管理制度,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,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,落实各项见习政策。
(二)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,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《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》,并将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及见习人员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,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。
(三)见习基地要委派实践经验丰富、技术水平高、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,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。
(四)见习基地要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,不得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。有职业卫生要求的,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。
(五)见习基地应使用银行卡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,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特此通知。
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0年11月25日